宁河区民政局关于开展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天津市宁河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5-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现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二、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宁河区民政局备案。 三、备案流程 组织和个人携带登记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从业人员基础信息、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至宁河区民政局,现场填写相应备案登记表。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民政局203室 咨询电话:69592065 天津市宁河区民政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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