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 所在地区 | 天津市天津市宝坻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9-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名,为保障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岗位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75年9月21日及以后;岗位年龄要求5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70年9月21日及以后,以此类推。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能(考生所学专业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