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人民政府征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
| 公示日期 | 2020-06-0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土审(01)〔2019〕413 号批复,同 意征收海丰县城东镇东园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 19.4675 公顷,作为海丰 县 2019 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 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土地地类和征地用途:拟征收城东镇东园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 19.4675 公顷,其中:农用地 19.4675 公顷(林地 18.0515 公顷、其他农用地 1.4160 公顷)。 经完善征地手续后作为海丰县 2019 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位置、权属单位及面积 (一)土地位置:其四至范围详见该宗地勘址定界图;红线内总面积为 19.4675 公顷,其中包含:1、城东镇东园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 19.4675 公顷。 (二)权属单位及面积:拟征收城东镇东园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 19.4675 公顷(林地 18.0515 公顷、其他农用地 1.4160 公顷)。 三、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相关规定, 城东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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