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人民政府征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
| 公示日期 | 2020-12-3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土审(11)〔2020〕18号批复,同意征收可塘镇长桥村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海丰县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地类和征地用途:拟征收海丰县可塘镇长桥村属下集体土地3.5606公顷,经完善征地手续后作为海丰县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位置、权属单位及面积 (一)土地位置:其四至范围详见该宗地勘址定界图;红线内总面积为3.5606公顷,其中:耕地1.4149公顷、园地0.0053公顷、林地1.2360公顷、建设用地0.8962公顷、未利用地0.0082公顷。 (二)权属单位及面积: 1、海丰县可塘镇长桥村长桥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5606公顷,其中:耕地1.4149公顷、园地0.0053公顷、林地1.2360公顷、建设用地0.8962公顷、未利用地0.0082公顷。 三、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 1、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相关规定,可塘镇,区域级别分类属于八类地区,按八类地区补偿。现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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