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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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公示日期2020-12-31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海丰县2020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土审(11)[2020]18号批复,经完善征收土地手续后作为城镇建设用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土地位置、权属单位及面积 (一)土地位置:其四至范围详见该宗地勘址定界图;红线内总面积为3.5606公顷,其中:耕地1.4149公顷、园地0.0053公顷、林地1.2360公顷、建设用地0.8962公顷、未利用地0.0082公顷。 (二) 权属单位及面积: 1、海丰县可塘镇长桥村长桥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5606公顷,其中:耕地1.4149公顷、园地0.0053公顷、林地1.2360公顷、建设用地0.8962公顷、未利用地0.0082公顷。 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 1、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相关规定,可塘镇,区域级别分类属于八类地区,按八类地区补偿。现按下列标准执行: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总额标准为58.3418万元/公顷、征收园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总额标准为45.0823万元/公顷、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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