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人民政府征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
| 公示日期 | 2021-11-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土审(委)〔2021〕14号批复,同意征收海丰县赤坑镇大化村尧厝、老厝场、大化经济合作社,赤坑镇下围村角洲岭经济合作社,赤坑镇下围村新场、下围、新圩、径口经济合作社,赤坑镇屿仔村凤来、下山、屏凤山、屿岭、山边、东都经济合作社以及海丰县大湖镇高螺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项目(海丰段)建设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地类和征地用途:拟征收海丰县赤坑镇大化村尧厝、老厝场、大化经济合作社,赤坑镇下围村角洲岭经济合作社,赤坑镇下围村新场、下围、新圩、径口经济合作社,赤坑镇屿仔村凤来、下山、屏凤山、屿岭、山边、东都经济合作社以及海丰县大湖镇高螺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18.4476公顷,经完善征地手续后作为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项目(海丰段)建设项目用地。 二、土地位置、权属单位及面积 (一)土地位置:其四至范围详见该宗地勘址定界图;红线内总面积为18.4476公顷。 (二)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及面积: 1、赤坑镇大化村尧厝、老厝场、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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