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
| 公示日期 | 2021-11-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项目(海丰段)建设项目用地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土审(委)〔2021〕14号批复,经完善征收土地手续后作为交通用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土地位置、权属单位及面积 (一)土地位置:其四至范围详见该宗地勘址定界图;红线内总面积为18.4476公顷。 (二)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及面积: 1、赤坑镇大化村尧厝、老厝场、大化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4.2065公顷,其中:耕地0.9944公顷,林地2.8910公顷,其他农用地0.3211公顷; 2、赤坑镇下围村角洲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5488公顷,其中:园地0.5488公顷; 3、赤坑镇下围村新场、下围、新圩、径口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3058公顷,其中:园地1.2396公顷,林地1.8172公顷,其他农用地0.0922公顷,未利用地0.1568; 4、赤坑镇屿仔村凤来与下山、屏凤山、屿岭、山边、东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7.4964公顷,其中:耕地0.6373公顷,园地3.9658公顷,林地2.8378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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