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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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公示日期2021-11-25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海丰-惠来联络线建设项目(汕尾段)用地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土审(01)〔2020〕91号批复,经完善征收土地手续后作为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海丰-惠来联络线建设项目(汕尾段)用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土地位置、权属单位及面积 (一)土地位置:其四至范围详见该宗地勘址定界图;红线内总面积为0.1432公顷,其中:林地0.1432公顷。 (二) 权属单位及面积: 1、海丰县平东镇坑口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1432公顷,其中:林地0.1432公顷。 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 1、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相关规定,平东镇,区域级别分类属于九类地区,按九类地区补偿。现按下列标准执行:征收林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总额标准为19.7264万元/公顷。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订,2020年1月1日实施)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51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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