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
| 公示日期 | 2022-03-2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实施城镇规划,加快建设步伐,按照县政府确定的城镇建设项目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拟对附城镇城南社区、荣港村、中河社区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实施征收,作为海丰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并依程序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征收土地的审批手续。 一、拟征收附城镇城南社区第五经济合作社、第六经济合作社、第八经济合作社、第九经济合作社、第十经济合作社、第十一经济合作社;附城镇荣港村河厝溪经济合作社、后港经济合作社、后寮经济合作社、附城镇荣港村后寮经济合作社/附城镇荣港村洋心墩经济合作社、新阳经济合作社、洋心墩经济合作社;附城镇中河社区第二经济合作社、第三经济合作社、第四经济合作社、第五经济合作社、附城镇中河社区中巷一组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15.7021公顷,其中农用地15.7021公顷(耕地14.6091公顷、其他农用地1.093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其详细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汕尾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汕府公字〔2021〕1号)的相关规定,1、附城镇城南社区、附城镇荣港村、附城镇中河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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