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
| 公示日期 | 2022-03-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海丰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赤坑镇赤花村赤花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7379公顷作为海丰县赤坑镇的电力设施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7〕2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有关规定精神,海丰县自然资源局、海丰县财政局、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赤坑镇赤花村赤花经济合作社辖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0.7379公顷,折合11.0685亩。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为:赤坑镇赤花村赤花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0.7379公顷,其中农用地0.7379公顷(园地0.7379公顷)(具体地类、面积以实际用地报批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汕尾市110千伏赤坑(青坑)输变电工程项目,按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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