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
| 公示日期 | 2022-05-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实施城镇规划,加快建设步伐,按照县政府确定的城镇建设项目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海丰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拟对梅陇镇仓兜村委会、东联村委会、红阳村委会、联平村委会、联兴村委会、梅东村委会、梅尖村委会、梅联村委会、东港村委会、永红村委会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实施征收,作为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海丰段)项目用地,并依程序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征收土地的审批手续。 一、拟征收,梅陇镇仓兜村委属下片区集体土地0.2306公顷;东联村委属下片区集体土地1.0979公顷;红阳村委属下片区集体土地4.4582公顷;联平村委属下片区集体土地1.8441公顷;联兴村委属下片区集体土地5.2767公顷;梅东村委属下片区集体土地2.8014公顷;梅尖村委属下片区集体土地2.3020公顷;梅联村委属下片区集体土地1.9672公顷;东港村委属下片区集体土地0.1461公顷;永红村委属下片区集体土地1.9264公顷。征收土地总面积合计为:22.0506公顷(具体地类面积以实际报批地类面积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其详细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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