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人民政府征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
| 公示日期 | 2022-06-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土审(11)〔2022〕4号批复,同意征收海丰县公平镇平一村毛多陂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海丰县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地类和征地用途:公平镇平一村毛多陂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5.3724公顷(林地),经完善征地手续后作为海丰县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位置、权属单位及面积 (一)土地位置: 其四至范围详见该宗地勘址定界图;红线内总面积为15.3724公顷。 (二)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及面积: 公平镇平一村毛多陂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5.3724公顷,其中:林地15.3724公顷;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汕尾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汕府公字〔2021〕1号)的相关规定,公平镇所有行政村、社区区片综合地价为5.33万元/亩,林地调节系数为0.45,即林地补偿标准为2.40万元/亩(35.98万元/公顷)。 四、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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