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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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公示日期2022-07-05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实施城镇规划,提升区域供水能力,满足受水区发展的用水需求,按照县政府确定的城镇建设项目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拟对海丰县平东镇坑口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实施征收,作为汕尾市区供水节水改造工程(公平水库-汕尾管道输水工程)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并依程序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征收土地的审批手续。 一、拟征收海丰县平东镇坑口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土地0.0783公顷,其中农用地0.0783公顷(林地0.0783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其详细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汕尾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汕府公字〔2021〕1号)的相关规定,1、平东镇(所有行政村、社区)区片综合地价为4.13万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24万元/亩,安置补助费2.89万元/亩;2、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45,现按下列标准执行:林地2.3985万元/亩(35.9775万元/公顷);3、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现按下列标准执行:未利用地2.1320万元/亩(31.9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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