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
| 公示日期 | 2022-07-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实施城镇规划,加快建设步伐,按照县政府确定的城镇建设项目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拟对联安镇联田村、梅陇镇银液村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共30.6994公顷实施征收,作为国道G324线海丰县城至梅陇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并依程序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征收土地的审批手续。 一、拟征收土地现状 (一)联安镇联田村白石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1.0853公顷,其中农用地0.9965公顷(耕地0.3867公顷、林地0.1066公顷、其他农用地0.5032公顷),未利用地0.0888公顷。 (二)联安镇联田村北笏组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7.0762公顷,其中农用地7.0267公顷(耕地1.6161公顷、园地0.1969公顷、林地4.9934公顷、其他农用地0.2203公顷),建设用地0.0022公顷,未利用地0.0473公顷。 (三)联安镇联田村堆头组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土地1.1179公顷,其中农用地1.1141公顷(耕地0.1229公顷、园地0.5212公顷、其他农用地0.4700公顷),未利用地0.0038公顷。 (四)联安镇联田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土地0.4111公顷,其中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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