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
| 公示日期 | 2022-10-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有关征地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位于海丰县公平镇平新村下军田组经济合作社、平三村新石组经济合作社、公三村第六组经济合作社、公三村第五组经济合作社、平新村老桔仔园组经济合作社、平新村新桔仔园组经济合作社、青围村围雅一组经济合作社、青围村围雅二组经济合作社、青围村围雅三组经济合作社、青围村青湖五组经济合作社、青围村经济联合社、平新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共26.0347公顷(农用地25.9723公顷(耕地0.9915公顷,含水田0.5414公顷,含旱地0.4501公顷;园地0.9101公顷、林地17.6422公顷、草地3.5288公顷、其他农用地2.8997公顷),建设用地0.0497公顷,未利用地0.0127公顷。(具体范围以实测勘测红线图为准) 二、拟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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