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2023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
| 公示日期 | 2023-04-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我市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将适时开展防雹、增水作业,最大限度地降低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9月25日,为人工影响天气防雹、增水期,在此期间若有适宜的天气过程进行火箭人工防雹、增水作业。 二、作业区域: 九间楼乡流动火箭发射区;哈图布呼镇流动火箭发射区;皇宫镇流动火箭发射区;西大沟镇流动火箭发射区;甘河子镇固定及流动火箭发射区;四棵树镇流动火箭发射区;古尔图镇流动火箭发射区;红旗乡流动火箭发射区;西湖镇流动火箭发射区;车排子镇流动火箭发射区;头台乡流动火箭发射区;八十四户乡流动火箭发射区;石桥乡流动火箭发射区(含甘家湖火箭发射区)。 三、作业设备: 流动(固定)火箭发射装置。 火箭弹在空中播撒催化剂后打开内置降落伞缓慢落到地面,其残骸对环境没有污染。 四、作业要求: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火箭具有火力猛、爆炸威力强的特点,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经劝告仍不离开,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围观者自己承担。火箭作业时段,尽量减少出门和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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