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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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裕民县草原生态保护实施办法》草案的公示(公示期限10天)

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
公示日期2023-02-20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Hi~我是智能问答机器人——小拜拜,很高兴为您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对《裕民县草原生态保护实施办法》(草案)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为 10天,从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1日止。 意见反馈电话: 0901-6523207 附件1: 裕民县草原生态保护实施办法.docx 裕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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