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职业中学东侧、百货公司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与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 |
| 公示日期 | 2016-03-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现将 《 彭阳县职业中学东侧、百货公司片区棚户区改造 项目 征收补偿与安置实施方案 》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 6 年 3 月 23 日 为进一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 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城市品位,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3〕25号)等会议精神,结合我县 县城总体规划 及《彭阳县 2016年至2017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彭党办发〔 2015〕1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及我县有关文件精神, 县人民政府决定对 职业中学 东侧、百货公司片区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等附着物进行依法征收, 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征收范围 职业中学东侧: 72户(东临广安路、西靠职业中学、北接粮食局、南连栖凤路)。 百货公司片区: 64户(东临康复街南段、西邻德阳路、北接兴彭路、南连栖凤路)。 二、改造安置方式 对以上列入棚户区改造的区域,将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和具体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拆除后除部分预留建设用地外,主要以完善建设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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