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王洼镇综合农贸市场、北洼村应急避难场所及文化广场建设目用地土地及房屋等附着物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 |
| 公示日期 | 2017-04-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现将《 王洼镇综合农贸市场、北洼村应急避难场所及文化广场 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及房屋等附着物征收与 补偿实施方案 》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彭阳县人民政府 2017 年 5 月 10 日 应急避难场所及文化广场 建设项目土地及房屋等附着物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 案 按照 王洼镇小城镇建设 总体规划布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彭阳县 2017 年第 三 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 〔 2017 〕 75 号),县人民政府决定对 王洼镇综合农贸市场、北洼村应急避难场所及文化广场 建设项目内 土地及房屋等附着物 进行依法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征收与补偿安置原则 (一) 依法征收补偿原则。 (二)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二、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为王洼镇李寨村、 北洼村 集体土地及 地上 附着物,占地总面积约 4.9249 公顷 (其中:未利用地 3.7720公顷折56.58亩 ), 折 合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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