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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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彭政发〔2017〕134号

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
公示日期2017-09-04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你局《关于 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 》 (彭国土资发 〔 201 7 〕 187 号) 收悉。经县人民政府 第 10 次 常务会议研究, 原则 同意此方案 。 现批复如下: 一、出让地块位置、面积、利用现状 出让 宗地编号为彭地 ( G ) 〔 201 7 〕 — 09 号 ,地块 位于 彭阳县城阳乡长城村 (东 至长城村集体土地 ,南 至长城村集体土地 ,西 至长城村集体土地 ,北 至长城村便道 ) ; 出让宗地已经 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土批字〔 201 3 〕 239 号文件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 , 土地面积 2285 平方米 ,全 为 农 用地 , 出让条件 为 现状 。 二、规划土地用途及利用条件 根据 彭阳县 城阳乡人民政府 的彭阳 县 2017 第 1 号 《规划设计条件》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 商服 用地 ( 其他商服用地 ), 其他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为: 容积率: ≤ 2 ;绿地率: ≥ 30 % ;建筑 密度 : ≤ 3 5 % ; 建筑限高: ≤ 20 米 。 其他未尽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应按 彭阳县 城阳乡人民政府 的 彭阳 县 2017 第 1 号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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