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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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彭政发 〔2017〕181号

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
公示日期2017-10-27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你局《关于 彭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 》 ( 彭国土资发〔 201 7 〕 289 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第 15 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此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出让地块位置、面积、利用现状 出让宗地编号为彭地( G )〔 201 7 〕 — 26 号,地块 位于 县城杜家沟建材园 ( 东至国有存量土地,南至国有存量土地,西至白阳镇姚河村耕地,北至国有存量土地 ) ; 土地面积 5197 平方米 ,全部为农用地(全 是 林地), 出让宗地已经 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土批字〔 2013 〕 364 号文件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 , 出让条件为 现状 。 二、规划土地用途及利用条件 根据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提供的彭阳 201 7 第 31 号《规划设计条件》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轻质建材加工制造 ), 其他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为: 0.8 ≤ 容积率 ≤ 1.0 ;建筑 系数 : ≥3 0 % ;绿地率: = 20% ; 建筑高度 ≤ 12 米 ; 投资强度 ≥ 660 万元 / 公顷; 办公 等 服务设施用地 ≤7 % 。其他未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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