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浦县委员会关于十届自治区党委 第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 |
| 公示日期 | 2023-08-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6日至7月20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洛浦县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14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洛浦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来。 县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从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从严从实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坚持带着问题学、带着任务学,准确把握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总体要求、责任内容、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更加自觉地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找方向、找方法、找答案,更加全面地运用辩证、创新、法治和底线思维开展工作,更加有力地推动洛浦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扛起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 县委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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