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石嘴山市平罗县 / 公示详情

【公示公告】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按照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石党办发〔2020〕18号)和关于印发《平罗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平党办发〔2020〕24号)要求,平罗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27日组织生态环境领域内3名专家及相关部门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一项整改任务开展自查验收,现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1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反馈。(联系电话:0952-6095386??0952-695392) 一、整改问题 关于“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差距较大。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石嘴山市已报完成整改的第3项‘关于引进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项目成为污染治理难点’问题,整改落实打折扣。2017年以来,平罗县审批农药、医药、染料中间体项目48个,且大多项目规模小、层次低,环境风险较高”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对2017年3月以来已审批48个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项目组织相关技术单位和专家,对项目投资强度(包括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