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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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告知书

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
公示日期2018-04-04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了加快我县重点项目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5]101号)和《关于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方案补偿标准的通知》(泾政发[2014]36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的位置和范围: 该项目位于香水镇城关村、下桥村部分农用地。东至活畜交易市场;西至六盘山牧业;南至龙腹山山底道路、北至泾白公路(具体征地位置和范围以征地工作组测量为准)。 二、拟征地的用途: 泾源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三、预征地面积: 本次拟预征土地面积约为170亩。 四、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香水镇人民政府将牵头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征地的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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