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征收公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 |
| 公示日期 | 2018-04-2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了加快我县重点项目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发 [2015]101号)和《关于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方案补偿标准的通知》(泾政发[2014]36号)有关文件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征用香水镇城关村、下桥村部分土地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泾源县 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 二、征收地点: 香水镇城关村 五、六组 三、征收范围: 东至 沙源村进村路以西 ;西至 苗木花卉市场 ;南至 卧龙山界以北; 北至 G344线(具体征地位置和范围以规划部门放线为准)。 四、补偿标准: ( 一)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发 [2015]101号)文件执行; (二)苗木补偿标准: 参照《关于国道 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方案补偿标准的通知》(泾政发[2014]36号)文件执行。 五、征收期限: 自 201 8 年 4 月 28 日至 201 8 年 6 月 20 日。 六、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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