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听证告知书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 |
| 公示日期 | 2018-04-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我局依法拟定201 5 年 第二第四批次 建设用地项目 转用 , 并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发 [2015]101号)文件要求 进行听证告知 ,征用香水镇 城关 村土地面积 241.79 亩,补偿标准的方案或者作出征地补偿的决定,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村对征地补偿有要求举证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向我局由村委会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泾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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