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年产2000万kVAh新型铅碳长时储能电池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拟征收土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
| 公示日期 | 2023-11-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编号: 拟征地(2023)5号 保护视力色: 青 蓝 黄 灰 字体颜色: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 “六新六特六优”和银川市“两地五基地”产业布局,加快推进新型材料产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拟征收东塔镇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年产 2000万kVAh新型铅碳长时储能电池生产基地(一期)项目,项目符合我市成片开发方案。 二 、征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东塔镇东塔村、园艺村境内 。四至范围:快速通道绿化带以东,空地以北,河奇路以南,河奇路以西。 三、征地权属单位 东塔镇东塔村、园艺村委员会。 四、土地现状 1.土地面积:约151.7745亩(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国有土地约63.4275亩,集体土地约88.347亩(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下发后,市自然资源局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确认,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其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