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灵武农场三站6队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公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
| 公示日期 | 2026-06-2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保护视力色: 青 蓝 黄 灰 为进一步推进垦地融合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及时消除灵武农场危旧房屋安全隐患,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对灵武农场三站 6 队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垦地融合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及时消除灵武农场危旧房屋安全隐患,开展本次征收工作。本次房屋征收工作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 二、征收范围 东至东六一斗渠;西至 24 号地农田;南至农六二斗渠;北至 24 号地农田。 三、征收实施部门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灵武市财政局、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现状调查 公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实施部门将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对涉及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或实施以下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新建、扩建、改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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