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南部水源地三眼深井凿井工程项目用地征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3-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永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永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土地建设南部水源地三眼深井凿井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和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望洪镇靖益村,紧邻西部水系路,东至靖益一队,南至水系路,西、北至广夏路。拟征收总面积2.44亩。 二、拟征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南部水源地三眼深井凿井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市政公用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三)款征收土地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 土地权属:本次征收望洪镇靖益村集体土地,总面积2.44亩,其中:耕地1.31亩(水田0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林地1.13亩。 四、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2023〕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依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两县一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银政发〔2023〕52号)规定执行。 五、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4月2日。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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