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共卫生间项目用地征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3-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 永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经永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拟征收土地建设公共卫生间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拟 征收范围 和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 杨和镇王太村 。 四至范围: 东至杨和南街,西至伊品园区货运车辆装卸区,北至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区,南至空地。拟征收总面积0.225亩 。 二、 拟 征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 公共卫生间项目 建 设,涉及 公共事业 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 三 )款征收土地情形。 三、 拟征收 土地现状 杨和镇王太村 集体土 地 0.225 亩 ,其中:未利用地 0.225 亩。 四、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重新 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 202 3 〕 4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依据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两县一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 银政 发 〔 20 23 〕 52 号)规定执行。 五 、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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