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望远城区力成路和启元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8-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保障望远城区 力成路和启元路 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 永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有关规定 ,经永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 胜利乡胜利村,东至望远大道绿化带、西至宋澄村交界沟、南至胜利村三组农田、北至胜利村三组农田。 二、征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 望远城区 力成路和启元路 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 ,涉及 公用设施 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三项征收土地情 形。 三、土地现状 1.土地权属:本次拟征胜利乡胜利村集体土地,其中:耕地0.12亩。 2.土地面积:0.12亩。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告知书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确认,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五、征地补偿标准 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 2023〕4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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