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望远城区力成路和启元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8-2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因望远城区 力成路和启元路 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胜利乡胜利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 一、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征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胜利乡胜利村,东至望远大道绿化带、西至宋澄村交界沟、南至胜利村三组农田、北至胜利村三组农田。 三、征地面积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征地面积:地块二 0.12亩。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及支付对象 (一)补偿标准和补偿费用 标准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 2020〕8号)规定执行。征地面积9.8775亩,补偿标准3.9万元/亩,补偿金额38.52225万元。 (二)支付对象 征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属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农户或其他权益人所有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农户或其他权益人。 五、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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