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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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宁政发〔2021〕67号)、《银川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银党办〔2022〕1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永宁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请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具体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稳定风险评估。 二、事项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02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并完成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2023年重新公布(没有调整),该标准将于2025年12月22日到期。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确保区片地价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4〕191号)精神,永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永宁县征收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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