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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宁县八许公路路况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公示日期2026-01-22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我县组织编制了胜利乡许旺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委托永宁县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土地征收,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征地位置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胜利乡许旺村,四至范围:南至银川南线物流快速通道、西至许旺村、北至李银路辅路、东至农田、温棚区。 三、土地现状调查 (一)征地面积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征地面积为13.4亩。其中:林地0.4亩,其他用地12.5亩,交通运输用地0.5亩。 (二)青苗、地上附着物数量 经调查确认,本次征地范围内,白杨3棵。 四、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及支付对象 (一)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202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补偿情况如下: 征地面积13.4亩,耕地、园地、其他地类按照4.25万元/亩测算,林地按照4.25万元/亩*0.7=2.975万元/亩测算。补偿金额共计56.44万元。 (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 按《银川市人民政府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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