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公告
| 所在地区 | 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8-0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65号 )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提高经营主体能力,经研究,拟决定面向县域内外遴选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环节及服务标准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重点支持水稻机收和油菜机耕环节。 机收服务标准:收获应在作物的蜡熟期或完熟期及时进行,损失要小。机耕服务标准:整地要求维持土壤结构,土壤种床达到土层虚实并存,整地要平,土粒要细,原则上深翻土壤25cm以上。起垄深度不小于30cm,宽度不低于80cm。具体标准由服务对象与服务主体具体结合服务地块自行协商在服务合同中体现。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 二、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运营规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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