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习水县温水镇吉华煤矿(兼并重组)项目建设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8-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 习水县 温水镇吉华煤矿( 兼并重组 ) 项目建设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方案 》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习水县人民政府 202 5 年 8 月 19 日 为加快习水县温水镇吉华煤矿( 兼并重组 )项目建设,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调整 标准的通知》(遵府发〔 202 3 〕 12 号)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征收主体 征收主体为习水县人民政府,征收部门为 习水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 ,征收实施单位为 习水县 温水镇人民政府。 二、征收范围 习水县温水镇吉华煤矿( 兼并重组) 项目及 其 配套设施建设规划红线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房屋、构筑物、林木、坟墓等)。 三、 征收对象 习水县温水镇吉华煤矿( 兼并重组)项目 及 其 配套设施建设规划红线内涉及的土地及地上附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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