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习水县森境·云邸项目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 |
| 公示日期 | 2025-12-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习水县 森境 · 云邸 项目 被 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习水县人民政府 202 5 年 11 月 27 日 为加快 森境 · 云邸 项目建设,推进我县城镇化进程,切实 提升城市品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 》《贵州省 征收征用 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 等 法律法规 ,参照《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 补偿 指导意见》《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 习水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 》等 规定 , 结合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 机构 (一)征收主体: 习水县人民政府。 (二)征收部门: 习水县自然资源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 习水县东皇街道办事处。 二、征收范围 习水县 森境 · 云邸 项目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 (习水县东皇街道银龙村一组,小地名:河坝头) 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构筑物、林木、坟墓 、青苗等 )。 三、征收对象 习水县 森境 · 云邸 项目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