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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习水县丽港酒店项目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所在地区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
公示日期2026-04-16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习水县丽港酒店项目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习水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6日 为加快丽港酒店项目建设,推进我县城镇化进程,切实提高我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参照《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习水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机构 (一)征收主体:习水县人民政府。 (二)征收部门:习水县自然资源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习水县杉王街道办事处。 二、征收范围 习水县丽港酒店项目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青苗、构筑物、附属设施、林木、坟墓等)。 三、征收对象 习水县丽港酒店项目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四、征收补偿安置原则 (一)征收补偿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按照先签、先搬、先选房的原则。 (三)坚持面积接近、相互补差的原则。 (四)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原则。 五、征收补偿安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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