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习水县马临顺达加油站迁建项目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6-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习水县马临顺达加油站迁建项目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习水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5日 为切实做好习水县顺达加油站迁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参考《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暂行)》《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机构 (一)征收主体:习水县人民政府 (二)征收部门:习水县自然资源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习水县马临街道办事处 二、征收范围 习水县顺达加油站迁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具体位置:习水县马临街道尚华村二组,小地名:马鞍山)的全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具体包括房屋、构筑物、林木、青苗等。 三、征收对象 本方案所称征收对象,为习水县顺达加油站迁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四、征收补偿原则 (一)征收补偿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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