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 公示日期 | 2023-11-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各级主体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效运行,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 2019﹞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9号)有关要求, 经请示县领导同意,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 “ 三个责任 ” 向社会公示,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附件:永福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 “三个责任”落实情况表 永福县水利局 文件下载: “三个责任”落实情况表2023.9.24.xls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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