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峨眉山市2014年第4批乡镇建设用地)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17-06-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和《四川省 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2014]1037号 (三)批准时间:2014年10月31日 (四)批准用途:峨眉山市2014年第4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该批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峨眉山市双福镇净居村2、3、5、6组,塘房村3、7组,集体土地5.5231公顷。 (一)双福镇净居村2组集体土地1.0980公顷。其中,农用地1.0980公顷(耕地0.9663公顷)。 (二)双福镇净居村3组集体土地1.4182公顷。其中,农用地1.4182公顷(耕地1.2481公顷)。 (三)双福镇净居村5组集体土地0.2731公顷。其中,农用地0.2731公顷(耕地0.2327公顷)。 (四)双福镇净居村6组集体土地2.0047公顷。其中,农用地1.7845公顷(耕地1.2883公顷),建设用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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