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峨眉山市2014年第15批城市建设用地)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17-06-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和《四川省 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2015]375号 (三)批准时间:2015年3月18日 (四)批准用途:峨眉山市2014年第15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该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胜利镇十里村3、4组,桂花桥镇彭桥村3、6组,集体土地29.1506公顷。 (一)胜利镇十里村3组集体土地2.6898公顷。其中,农用地2.5895公顷(耕地1.0912公顷,园地1.3158公顷),建设用地0.1003公顷。 (二)胜利镇十里村4组集体土地15.9074公顷。其中,农用地13.6444公顷(耕地5.4791公顷,园地6.9805公顷),建设用地1.9202公顷,未利用地0.3428公顷。 (三)桂花桥镇彭桥村3组集体土地6.6938公顷。其中,农用地6.2152公顷(耕地1.929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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