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峨眉山市2014年第5批乡镇建设用地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17-06-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和《四川省 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2014]1038号 (三)批准时间:2014年10月31日 (四)批准用途:峨眉山市2014年第5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该批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大为镇大为村1、2、3、4、5、6、8、9组,楠香村2、3组,群达村1、4组,新平乡净安村1组,双福镇双福村12组,五星村3组,集体土地12.0684公顷。 (一)大为镇大为村1组集体土地0.1488公顷。其中,农用地0.1488公顷(耕地0.1300公顷)。 (二)大为镇大为村2组集体土地1.0384公顷。其中,农用地1.0384公顷(耕地0.9138公顷)。 (三)大为镇大为村3组集体土地1.0970公顷。其中,农用地1.0970公顷(耕地0.9653公顷)。 (四)大为镇大为村4组集体土地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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