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峨眉山市2014年第13批城市建设用地)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17-06-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和《四川省 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2015]374号 (三)批准时间:2015年3月18日 (四)批准用途:峨眉山市2014年第13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该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绥山镇五一村1、2、3、4、5、6、7、9组及五一村村委会,集体土地38.3316公顷。 (一)绥山镇五一村1组集体土地11.3928公顷。其中,农用地9.2748公顷(耕地7.4615公顷,园地0.2305公顷),建设用地2.0603公顷,未利用地0.0577公顷。 (二)绥山镇五一村2组集体土地1.3254公顷。其中,农用地0.6015公顷(耕地0.5410公顷),建设用地0.7239公顷。 (三)绥山镇五一村3组集体土地5.3068公顷。其中,农用地4.8136公顷(耕地4.5188公顷,园地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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