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峨眉山市2012年第6批乡镇建设用地)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17-06-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和《四川省 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2013]139号 (三)批准时间:2013年3月21日 (四)批准用途:峨眉山市2012年第6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该批乡镇建设用地征收黄湾乡黄湾村3组,报国村1组,胜利镇月南村6组,符溪镇新乐村12组,双福镇五星村5组,双福村10组,桂花桥镇友爱村5组,集体土地10.4435公顷。 (一)黄湾乡黄湾村3组集体土地3.4325公顷。其中:农用地3.4325公顷(耕地1.5637顷)。 (二)黄湾乡报国村1组集体土地1.6666公顷。其中:农用地1.4938公顷(耕地1.1623公顷),建设用地0.1728公顷。 (三)胜利镇月南村6组集体土地0.5012公顷。其中:农用地0.5012公顷(耕地0.4411公顷)。 (四)符溪镇新乐村12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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