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峨眉山市2012年第10批城市建设用地)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17-06-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和《四川省 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2013]96号 (三)批准时间:2013年3月21日 (四)批准用途:峨眉山市2012年第10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该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符溪镇汪坪村1、2、7、8组,黑桥村1、2、3、9、10组,集体土地21.2631公顷。 (一)符溪镇汪坪村1组集体土地3.2576公顷。其中:农用地3.1364公顷(耕地2.7202顷),建设用地0.1212公顷。 (二)符溪镇汪坪村2组集体土地2.1466公顷。其中:农用地2.1466公顷(耕地1.8844公顷)。 (三)符溪镇汪坪村7组集体土地0.9134公顷。其中:农用地0.9134公顷(耕地0.8038公顷)。 (四)符溪镇汪坪村8组集体土地0.1957公顷。其中:农用地,0.1957公顷(耕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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