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峨眉山市2014年第2批城市建设用地)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17-06-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和《四川省 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2014]733号 (三)批准时间:2014年7月31日 (四)批准用途:峨眉山市2014年第2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该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峨眉山市绥山镇城西村1、2、3、4、5、6、8组,大南村1、8组,川主乡梧桐村3组,胜利镇红星村6组,胜利村5组,符溪镇天宫村10组,黑桥村4、7、8组,集体土地12.3289公顷。 (一)绥山镇城西村1组集体土地0.3747公顷。其中:农用地0.3747公顷(耕地0.2436公顷)。 (二)绥山镇城西村2组集体土地0.2842公顷。其中:农用地0.2842公顷(耕地0.0972公顷)。 (三)绥山镇城西村3组集体土地1.7577公顷。其中:农用地1.4812公顷(耕地0.9275公顷),建设用地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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