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余府征告字〔2026〕1号
| 所在地区 | 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1-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现将本次征收土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征地批复文件名称 《省人民政府关于余庆县尖峰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25〕1312号)。 三、批准征地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四、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批准征收土地的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五、征收范围 余庆县龙溪镇小河村。具体征收范围以征地范围图为准。 六、征地补偿安置方式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庆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余府办函〔2025〕13号)执行。 七、征收土地补偿费用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已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本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由本次征地范围涉及乡镇人民政府拨款,银行代付方式,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本府将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八、对征地行为不服的救济方式和申请期限 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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