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韩勇)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9-0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不动产登记 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 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夹江县市民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大厅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李秀英 宅基地使用权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夹江县黄土镇黄土社区 3组 乡字第 511126202305160098号、农宅字5111262023051602号 韩勇 夹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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