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峨眉山市2016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
| 所在地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17-06-2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 10号令)和《四川省 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 [2016]763号 (三)批准时间: 2016年10月10日 (四)批准用途:峨眉山市 2016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 该批乡镇建设用地征收黄湾乡龙洞村 5、6组,集体土地5.0559公顷。 (一)黄湾乡龙洞村 5组集体土地2.1152公顷。其中:农用地2.1152公顷(园地1.5016公顷,林地0.4383公顷,其他农用地0.1753公顷)。 (二)黄湾乡龙洞村 6组集体土地2.9407公顷。其中:农用地2.9407公顷(园地1.1512公顷,林地1.4967公顷,其他农用地0.2928公顷)。 征地四至边界及面积以勘界红线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1.年产值:2700元/亩·年。 2.补偿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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